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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上线!购买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房,必须通过住房局官网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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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项目意向登记系统

即将上线!



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

才能启动意向登记

登记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意向登记系统由住房主管部门开发

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人员

都可以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

参与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系统由市住房局官方网站进入



此举是根据我市住房主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推出的。今年3月1日,我市又发布文件调整方案的适用范围。



具体来说


我市在去年12月1日后

出让的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都必须通过意向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意向登记人数不足可售房源数1.2倍的,首批意向登记购房人优先购房,选房范围为当期所有准售房源;


意向登记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数1.2倍的,必须采用公证摇号的方式公开销售。


住房主管部门正在细化意向登记要求

将于近期发布

意向登记系统也正在进行内部测试

启用时将向社会主动公开



住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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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适用范围的通知 



2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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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刘东航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晚报社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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